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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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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泰安鄉象鼻國民小學

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及處理機制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校園自我傷害防治措施。

二、苗栗縣109年6月2日府教特字第1090108463號函。

三、本校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標

一、加強學生心理輔導,預防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發生。

二、培養教師敏感於高危險性自我傷害個案並能做必要的介入與輔導。

三、建構危機處理網路,有效防治與處理學生自傷事件。

四、落實校園生命教育,培養學生自我認識、悅納、愛惜生命以及自我肯定的態度。

 

參、實施策略

一、結合醫療單位、民間團體辦理心理衛生及自殺防治研討會、專題演講、生命教育研習會等,推廣處理學生自傷案件之理念,落實校園自殺防治工作,以有效處理學生自傷防治問題。

二、依據苗栗縣「校園事件通報管理系統實施要點」,凡有自傷自殺案件之發生,危機處理小組應立即以傳真或電話方式通報縣府教育局。

三、強化學校危機處理網路:全面強化「優先關懷群」(自傷高危險群)學生認輔工作,建構學生支持輔導系統,防治學生自我傷害事件。

四、推動生命教育:將生命教育融入於教學中,鼓勵教師參加相關研習以增進教師輔導知能,提供適當有效的輔導,協助學生學習處理與適應。辦理生命教育主題週,配合關懷身心障礙引導學童逐步體認生命的可貴,進而尊重生命、關懷生命並珍愛生命。

 

肆、防治措施

本計畫以預防處置、危機處理及事後處置三階段,並依學校行政單位、導師、任課教師及輔導教職責分工辦理。

 

一、預防處治階段

(一)校長

1、成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理小組,研商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計畫,並建立事件危機處治與事後處治流程,周知會全體教職員工配合辦理。

2、舉辦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並於各項會議或集會宣導校園自我傷害防治觀念,以提昇全校教職員工輔導技能及敏銳覺查度。

3、重視學生安全工作與教學設備及校園設施的安全維護,避免不良環境產生。

4、主導整合校內資源,強化各處室合作機制。

 

(二)教導處

1、編製生命教育、情緒教育、生涯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課程設計,提供教師機會教育,使學生愛惜生命,增強適應力。

2、協助教師隨時執行「疏導學生課業壓力、降低考試焦慮、減少失敗挫折感」的工作。

3、定期舉辦新生始業輔導活動、班級幹部訓練及社團活動,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及擔任良好班級及行政單位溝通橋樑,並促進身心健康。

4、加強導師會議功能宣導自我傷害防治,舉辦家長座談會,增進導師與家長對學生生活狀況的瞭解及問題處理之協助。

5、建立校園危機事件流程及全校緊急事件處理通報資料。

6、提供支援的網絡及相關資訊,讓學生清楚的知道在遇到困難時該如何或向何人與何單位求助。

 

(三)總務處

1、隨時檢視校園各項設施安全維護、修繕,避免製造危險環境。

2、督導工友和替代役的職訓,加強安全巡邏。另亦提昇總務工作知能,維護班級安全。

 

(四)導師

1、積極參與有關自我傷害防治之研習活動,以對學生的自我傷害有正確的認知。

2、利用班會、導師時間實施生命教育 、情緒教育、生涯教育。

3、增進學生問題解決的能力及處理壓力的能力

4、與班上學生保持良好互動關係,掌握學生在校表現情形及適應狀況。

5、經常與任課老師聯繫,瞭解學生上課學習情形。

6、與家長保持密切連繫,並利用家庭訪問,瞭解學生居家生活狀況

7、在班上建立一個同學互相關懷的支持系統。

8、對可能自我傷害傾向的學生保持高度的敏感。

 

(五)專任教師

1、積極參與研習活動,充實相關知能

2、支持與關懷學生。

3、保持對「異常舉動」學生之高度敏感 ,並能將學生問題反應給導師及相關處室。

 

(六)輔導教師方面

1、輔導教師自身方面:放下自己的焦慮、擔憂,與學生討論「自殺」,依「學生最立即需要」及「保護學生的安全性」兩大原則處事,充實自身自殺防治知能、提供家長預防子女自我傷害的方法、針對全校教職員工宣導自我傷害防治觀念、危機處理原則,並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2、對一般教師方面:提供教師情緒管理知能、提出自我傷害傾向的可能徵兆,教導如何處理學生或同儕自我傷害事件、提供教師哀傷輔導的基本方法。

3、對學生方面:教育學生瞭解生命的價值、死亡的概念、提高學生的挫折容忍度及面對壓力的因應方法、教導學生善用社會支持系統,不要使自身陷入孤立的狀況、協助新生盡快適應新學校、對於學生家中或校內近期內有人逝世者,主動提供哀傷輔導。

 

二、危機處治階段

(一)校長

1、對具高危險性學生,導師、輔導教師會同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緊急處理要點進行輔導。

2、對於自我傷害想法或行動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研討危機處理步驟及行動,並指定聯絡家長負責人及研商是否需轉介醫療機構。

 

(二)教導處

     1、協助教師、輔導室衡鑑篩選高危險性學生。

2、協助教師、輔導室對高危險性學生進行輔導,給予支持關懷,並參加個案會議,商討輔導流程分工,及督導有關人員依據緊急事件處理要點處理高危險性個案。

3、對自我傷害想法或行動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研商輔導事宜或轉介醫療機構,並與家長尋求問題解決對策。

4、建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置輔導流程,並依據輔導流程輔導高危險性個案。

 

(三)總務處

1、重新評估校園是否存有危險狀況並加以改善。

2、督導替代役及安全單位提高警覺,熟悉事件發生時之處理流程。

 

(四)導師

1、對尚未採取行動的個案

 (1)對個案保持高度「敏感、接納、專注地傾聽」。

 (2)鼓勵或帶領學生向輔導單位求助,說出心中的痛苦,讓學生有傾吐的對象,尋求更多的支持及協助。

 (3)與個案討論對於「死亡」的看法,瞭解其是否有「死亡計劃」。

 (4)營造班級「溫暖接納」的氣氛,讓個案感受到他是團體裡的重要份子,同學們都很關心他。

  (5)通知家長,動員家人發揮危機處理的功能,隨時注意個案的言行舉止。

 (6)若個案堅持不讓家長知道,可以技巧性地提醒家長多關心、注意孩子。

 (7)通知學校相關人員(如危機處理小組成員) 。

 (8)提供個案「支持網絡」成員的聯絡電話。

 (9)對十分危急的個案,與相關人員形成一個支持的網絡,隨時有人陪伴個案。

 

2、對已採取行動,但未成功之個案

  (1)立即聯絡相關人員協助將個案送醫急救,並由送醫小組通知家長。

  (2)請訓導人員協助清理現場。

  (3)聯絡輔導人員協助安撫其他同學情緒,並實施團體輔導。

  (4)接納個案的情緒、專注傾聽,並盡可能陪個案一段時間至其情緒平復。

  (5)透過個案自述或其他資料,瞭解企圖自我傷害的動機。

  (6)分別與個案及其他同學討論除了自我傷害之外的問題解決策略。

  (7)請家長接個案回家。

       (8)鼓勵同學對個案表達關懷,協助個案重返班級。

  (9)在個案重返學校的初期,協助班級形成一個支持網絡。

   (10)拒絕任何媒體採訪,統一由危機處理小組之代表對外說明。

 

 

(五)專任老師

1、對尚未採取行動的個案

 (1)對高危險群個案保持高度敏感、接納、專注地傾聽。

 (2)鼓勵或帶領學生向輔導單位求助,說出心中的痛苦,讓學生有傾吐的對象。

 (3)通知學校相關人員(如導師或危機處理小組成員) 。

 

2、對已採取行動,但未成功之個案

   ---如果事件發生在任課教師上課中時

 (1)立即聯絡相關人員協助將個案送醫急救,並由送醫小組通知家長。

 (2)協助安撫其他同學情緒。

  (3)抽空探視個案,表達老師的關心。

 (4)整理自我的情緒,恢復正常教學。

 (5)個案返校上課後,留意其上課情緒,有異常狀況時通知危機處理小組處理。

 (6)以平常心看待此事,不在校內談論此事。

 (7)不對外界做敘述,統一由危機處理小組之代表對外界做說明。

  ---事件發生在其他老師上課時

      (1)個案返校上課後,留意其上課情緒,有異常狀況時通知危機處理小組處理。

 (2)不加入談論話題的行列。

 (3)全力配合學校處理措施。

 

)輔導教師

     1、輔導教師應會同導師對高危險群學生給予輔導支持與關懷。

 2、對有自我傷害想法或行為嚴重之學生召開個案會議,研商輔導事宜或轉介醫療機構,並與家長尋求問題解決對策。

     3、建立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治輔導流程,並督導輔導教師依據輔導流程輔導高危險性個案。

 

三、事後處治階段

各處室均須參加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擬訂事後處置行動計畫。

 

 (一)校長

應召開校內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並為發言人,研討處置事宜。

  (二)教務處

1、協助其他處室處理相關事宜並維持校務正常運作。

  2、於事發後儘速召導師會議公告事件,建立處理共識,並建立資料檔案,掌握師生事後反應、生活作息動態及安全問題,適切調整校內氣氛,轉移注意力,並聯絡家長告知學校之關心及可能協助之事項。

3、視需求運用校外及社區輔導機構與醫療資源。

 

     (三)總務處

評估校園是否有安全疏失,加以改善、對現場事件處理情形詳細報告、配合

處理喪葬事宜、調整事發現場環境,去除大家的心理陰影。

 

   (四)導師

1、幫助抒解悲傷的情緒。

2、經由班級團體輔導,預防再發生類似的不幸事件。

3、幫助學生釐清錯誤的想法,對「自我傷害「自殺」與「死亡」有正確的概念。

4、了解事後處置的工作內容。

5、了解哪些人是受事件影響最深的「高危險群」。

6、熟悉校內危機小組的運作情形 。

7、保持高度敏感度。

 

  (五)專任老師

安撫任課班級學生之情緒,並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六)輔導教師方面

    1、幫助班級討論:澄清事實,減少謠言、回答問題,穩定班級情緒、提供哀傷輔導及因應壓力的方式。

   2、幫助「支持性團體」的進行:對與逝世者較親近之同儕(教師或學生)進行支持性輔導與哀傷輔導。

3、對個案周圍的「人」、「事」、「物」進行輔導。

 

伍、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定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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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時間: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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